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56684.chailiwu.com/
8月27日的下午,广东海口市市警务局回应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工作日,由养犬人及时正确处理或送交犬类收容医院。
9月1日起进行的《海口市市中国城市养犬服务管理条律》,对养犬方式颁布限养制度管理。住人养犬,每家限养四只;禁在部门、医院专家(小宠物医疗机构不在其内)、化妆学校(含小班育儿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达到50Cm或体长可超过60cm的犬只)不许驯养。登记备案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人都狗崽生人生效日起45交易日自主加工或送交犬类收容医疗机构。
确定《法律法规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居民办养犬登記做工作执行期,多于此执行期如果没有办养犬登記的,2009年1月1日,警务科室将行政规章关联标准给予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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